终于写完了。
这本书原来不是这个样子。
这本书写的很粗糙。
原计划是写到五十万字左右,算是第一部,试一试网文的写法,看自己有没有那个能耐,但一开笔,就停不下来了,后面的狗尾续貂,不过是缩写而已。
按文友们的留言,错别字多。不仅仅是错别字,连名字都写错。我想我已做了最大的努力。只好说声抱歉,再唱一句我们那个年代的歌:
我没忘记你忘记我
连名字你都说错
证明你一切都是在骗我。
之所以匆匆收笔,原因有二。一是再臭的裹脚布也有头,再长的故事都有尾。每一代人有他们特定时代的故事。二是实在写不动了。去年六月底开笔,到现在八个月,一百多万字都是手机上一笔一画划出来,每天四千多字,中间只请过两天假。每天早上,要活动好久才能恢复手指麻木的感觉。
曾有留言,不大相信是手机上划出来的。没有必要矫情,一个七十年代农村代课点上小学的农家子弟,只会笔划输入。我想,这一句就够了。
还有没有填完的坑,如周大毛这条线,如姜风枝。所以用了狗尾续貂的方式,算是一个交待吧。
这是小说,不是传记。
老抠算是活了一甲子。种过地,扛过枪,打过工,各式各样的活都干过,唯独体制内没有干过。所以,书里的故事都是杜撰,切勿对号入座。有留言说写的某地某人,还言之凿凿,但任何一个艺术形象,都是许多素材的集合,事实上,这本书写了刘昆、张畅、卫总等一伙六零后七零后的事,因为,只有这个年龄的人才会属于那个时代的故事。
曾有很好的朋友,看了本书说,你应该继续写下去,把刘昆在任的故事讲完。不讲了,这些年来,每一个贪官的审判记录都说的清清楚楚,我再写,无非是鹦鹉学舌。
这也是本书的初衷。
之所以描述了太多的日常琐碎生活,因为,生活本身就是这个样子。还有,无非就是想写三个字:为什么?有一个读者的留言很有意思:主人公在多章节中只是陪衬,七扯八拉主题不突出。恭喜,你说对了,贪官的头上不会从出生就刻上贪官两个字,还有一句老话:咬人的狗是不会叫的。虽不贴切,大体如此。水有源,树有根而已。
关于下本书。
计划是有的,想写写关于六零后的故事。严格意义上说,六零后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,改革开放,是乡下人能够自由呼吸城市空气的开始,而六零后是当之无愧的排头兵,我也是其中之一。
但很是纠结。
我不是专业作者,连码字匠都算不上,只能算一个爱好者。就写作而言,如果说别人开着汽车在高速路上飞驰,那么我只是一个乡间小路上的步行者。还有我的文笔,似乎不适合这个平台。再想想吧。
谢谢你,看完我写的字。
抠叔于甲辰年正月初九午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