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名修真者一松手,那名好似血葫芦一般的人儿便扑倒在地。
好在遥山翠范围之内,即便是此处大厅都布置有绝尘法阵,这才没有将血葫芦摔成地葫芦。
即便如此,一身血污的那个人,也已经无法分辨出样貌与种族。
凭借修真者的眼力,也只能勉强从破碎成丐帮高阶帮众专有制服的散碎衣服上,简单判断出这大概是凡人豪族中的管事之类的人物。
只是苦于衣衫的破败程度太过难以辨认,加之修真者对凡俗豪族的了解,远远逊于凡俗大族对修真界的向往。
在场的人之中,或许也只有阿旺一行,既是修真者,又常年在红尘中打滚的几人,才能看出几分端倪。
当然,看不出端倪也不妨碍围观者对事态进展的了解。
因为刚刚签了合约并正打算离开的胖租客,简单看了几眼就辨认出,地上的血葫芦正是他府上管家的儿子。
原本在胖租客的家中,不止他这个主人是传代的,就连管事等重要仆役都是世袭的。
胖租客与管家一家虽然名义上是主仆,但感情上早已与走动频繁的亲眷无异。
要不然,这一次有了来遥山翠租住的机会,胖租客也不会让管家也带着家眷押送家私跟随。
哪成想,胖租客这边刚刚如愿租下一处洞府,管家这边就出了事情。
“小王,你这是怎么了小王?”
胖租客家的管家姓王,管家原本已经与胖租客商量,待管家的儿子长大成人,便将管家的职位传给儿子。
这样一来,胖租客也在刻意熟悉了管家的儿子之后,亲切地称呼对方小王。
只是,胖租客做梦也想不到,即将成为他新府邸的新一代管家的小王,会以这样的方式庆贺他租下新府邸。
当然,如果他能再想得深入一点就会知道,小王已然这样,他让王管家押送的家私恐怕也早已遭遇不测。
若是想到自己由原本的好似倾家荡产来租房,变成了真的倾家荡产来租房,恐怕他身上虽然没有小王那般重的伤,也要当场化身滚地葫芦。
小王明显不会让残酷的现实到来得太慢,毕竟他撑到现在已经是靠着一口义气,再加上拖他进来的修真者的救助。
有些话,若是说得再晚些,怕不是就没有说出口的机会了。
是以,小王顾不得是否失礼,颤颤巍巍地伸手抓住胖租客的手掌,断断续续地开口:“东,东家,大事……不好了,我,我爹,遇到,遇到响马了。”
响马这个词,对于当今的修真界与凡俗界都早已是一个陌生的词汇。
一方面,修真时代的解开,可供凡人役使的坐骑也已经种类繁多到了迷人眼目的地步。
另一方面,这些外貌各异的驮兽多半无论是耐力还是速度,都远比马儿优越许多。
若想做那倏忽来去、啸聚山林的绿林好汉,响马这个词就不甚贴切了。
此刻小王用了响马这个词,多半是因为对方为了能扩大收益,带了大量的驮兽来拉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