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律中也有被洛阳商人采纳的部分,比如明码标价。除了不值一钱的货物外,其他商品都要用一块木板标明钱数。可以私下议定价格,但必须按标明的价格缴纳税费。
但不同质量的钱全都按标示的价值流通,这一在秦地通行的作法,没有在洛阳落地。各国钱的质量相差悬殊,必须将它们分出好坏来,并确定不同的价值。布是否可以当做钱来使用,参与讨论的商人有争议,最后决定交由商人自己来决定。但布与钱的恒定交换比率不再执行。在秦地,一匹布可以兑换成十一钱。
混合了秦、周两种制度的洛阳市开市后,当天的成交额就不小,洛阳尉很是收了一笔税,对开市的积极性很高,不断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加快开市的步伐。随着集市的不断开放,越来越多的商家回到市中,重新做起生意。而那些巨商大贾,一面冷眼旁观,一面将一些零碎的商铺投入运营。洛阳尉则非常热心地在道旁设立了小棚子,为往来商户提供饮水、休息之处。洛阳尉还想着,干脆提供点饭食,吕不韦道:“未可,此肆坊生计所赖,未可夺也!”
不过洛阳尉的这一发明,给了吕不韦启发:如果以招待商户为由,在洛阳设立秦律的亭邮乡里,会不会没有那么大的阻力了,甚至还会受到欢迎?
由于有了秦王“便宜行事”的秘令,吕不韦暗中指导洛阳尉先沿主要商路修建亭驿。其实,亭驿的设施在洛阳周围也是存在的,只不过不是很规矩,更没有与基层治理相结合,纯粹就是一个服务设施。而现在不同了,设立一个亭要有亭长,周围的里要有啬夫。沿着大道十里一亭,那大道两侧最多可以设二十个里。如果在农业区,人口相对稀疏,可能还能少一些;但洛阳人口十分密集,一里之内甚至可以有一二百户。洛阳尉派人以选举亭长,经营长亭为名,将洛阳的户籍进行了划分,先设置了里,推选出里啬夫。再从里啬夫中选出亭长。亭长可以领固定的口粮,还有权经营长亭,有一份外快,但要负责打击盗贼。手下还可以聘用两名亭卒,亭卒也有俸禄,协助亭长管理长亭、稽查盗贼。
放出了诱饵,自然就有人上钩,洛阳尉很顺利地在几天里就完成了第一亭二十里的设置,规定了每里的什伍,发给腰牌。
然而,总有些人存心要找麻烦。对这些找麻烦的人,吕不韦让洛阳尉暂时不要与他们发生冲突,把能够编组的户籍先编组起来。
将洛阳邑民进行编户,除了增加了对客商的服务外,竟然还有意想不到的效果:什伍之间相互督促,相互帮助,提高了效率;编户之后治安状况改善,带来的安全感也促成逃离者的回归,并带来更多的外地客户。大约一个月后,洛阳又重新繁华起来,原来关闭的商铺,已经开了八九成;而与民生相关的商铺已经全都重新开张了。
洛阳的女闾已经全都开张,灯红酒绿之下,是大量的金钱出入。商人们谈生意,也往往选择这些场所;赚到钱的,也会来这里潇洒一把。女闾外面,有秦人士卒巡逻,禁止打斗和争吵。
一个月来,邯郸的商人已经把带来的货物完全售出,他们现在准备采购商品回邯郸贩卖——相对于出售邯郸土特产,这实在是一件轻松愉快的活。大家聚集在逆旅中,兴奋地谈论着生意上的趣事,都认为以吕不韦为首,这步棋走对了。要不是吕不韦亲自入咸阳,哪里有今天洛阳的繁荣!洛阳萧条了,自己的货物大约也不会顺利出手,更卖不上价。
洛阳一月来的情况由洛阳尉和吕不韦分别上报咸阳。不久,相府来文,完全接纳了洛阳的做法。大约十天后,当吕不韦去见洛阳尉时,洛阳尉向他引荐了一群人,吕不韦立即就认出,这些人多数都是曾经和他一起在邯郸做生意的秦人,在邯郸战起后,他成功地将这些人转移出来,回到咸阳。现在秦王又将他们派回来,对外声称是吕不韦找到了过去的伙伴。
他们向吕不韦转达了秦王的指示,吕不韦将与秦王建立起直接联系渠道,他们就是这个渠道的执行人。吕不韦大喜,将这些人带到逆旅,介绍给邯郸的众商人。精明的商人立即就明白了一切,但心照不宣地保持沉默;有些过去打过交道相识的,还相互执手问候,谈论些生意上的事,秦人也都应答自如。
他们带来了被秦国垄断的商品——丹砂,吕不韦慷慨地许诺,如果有谁需要,他可以以公价出售,到邯郸一并结账。这引起了许多人的欢呼。
秦人还带来了一些十分特殊的商品:玉佩。这东西轻易不敢外露,所谓匹夫无罪,怀玉其罪。玉在当时绝对是只有具备相当身份的人才能使用的器具,被认为具有通神的功能。秦王特地从周室的宝器中挑选了一些玉佩,带给吕不韦,方便他联络赵国的贵族。玉佩是随身佩戴的装饰品,不是礼器,商人们可以贩卖。如果是璧、琮、圭、璋一类的礼器,那是祭祀用的,根本不允许在市面上流通。这十几枚玉佩,既然出自周室,品质自然非等闲可比,秦人将它们用帛裹着,装在一个个匣子里,秘不示人。
吕不韦从邯郸带来的主要货物是半船铁器。铁是秦国不出产的矿物,必须从外部进口。吕不韦运来的铁器全都被秦人收购,外人几乎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