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了夏,天气渐渐炎热起来,
郭北县城也是很热闹。
最近这段时间,郭北县来了很多外地人,又从附近的县城来的,又从会稽府来的。
这些人一部分是听闻这里的城隍灵验,特意来祭拜城隍的,绝大部分是听闻这里有一位美艳惊人的花魁,专程来一睹芳容的。
没想到这位花魁女子却是喜欢出题,说有人能解开她出的题,让她满意,不收分文。
却没有一个人能给出让这花魁满意的答复,
众人非但没有知难而退,反而是愈挫愈勇。
这天中午,天气有些阴沉,王哲在家里做了两只“叫花鸡”。
打开封在外面的泥巴、解开荷叶,顿时扑鼻的香气散发出来。
土狗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烧鸡。
“来福,鸡屁股给你,小心烫!”
土狗咬着鸡屁股,烫的抓耳挠腮的,突然它抬起头来盯着墙头。
只见墙头上趴着一个人,一个陌生人,二十多岁,面容清秀俊郎,眼睛清亮,直勾勾的望着王哲手里的叫花鸡
汪,汪,汪,小狗叫唤起来。
“好香的味道,这位兄台,我这里有好酒,能否借你的烧鸡畅饮几杯啊?”
“不能!”王哲平静道。
“好的!”
那人从墙缩了下去,片刻之后响起了敲门声,开门一看,正是刚才那个男子,一身青色的长袍,腰间悬着一把宝剑,不知是哪个权贵之家的公子哥。
“这位兄台,在下卓思危,我这里有陈年的佳酿,要不要尝尝?”他手里提着一壶酒。
“不要。”
“兄台,相见便是缘......”
一盏茶的功夫之后,
“嗯,好吃,好吃,兄台你这手艺是在绝了,胜过临安天香楼,比京城的八胜斋都强!”
卓思危吃的满嘴是油,两只“叫花鸡”,他吃了一只。
嗷,呜,一旁小狗低声吼叫着。
“鸡屁股不是给你了,你放心,明给我给你带十只烧鸡来,是十只!”卓思危伸出了两只手掌。
来福似乎是听懂了叫唤声立即低了许多。
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日子,王哲从来没见过这么厚颜且自来熟的男人。
不管是怎么说他就赖着不走,就为了一只鸡。
“这鸡真是美味,王兄,我这酒乃是取百花酿成,你就不尝尝?”
“吃饱喝足了,你也该走了。”王哲道。
“嗯,多谢,走了!”卓思危一抱拳,起身就要走,走了没两步突然停了下来。
“我看兄台也是个妙人,今夜我请你上春宵楼,一睹花魁倾城容颜,作为请我吃着一顿鸡的答谢如何?”
“不去。”王哲直接拒绝。
“来福,陌生人给的东西千万不能吃,吃了以后就会被做成狗肉砂锅!”
卓思危前脚刚走,王哲就开始训狗。
没想到临近傍晚的时候,卓思危又来了,再次邀请他去春宵楼,顺道还给来福带来了十只烧鸡。
“这么多它吃不完的,这么热的天,吃不完会坏掉的。”
王哲只留下了一只,然后就撵走了烦人的卓思危。
“来福,那个人你要小心,他可能没安好心啊!”
小狗抱着烧鸡吃的不亦乐乎,根本不管王哲说什么。
“哎,你个吃货!”
次日上午,春宵楼。
“兄台,我们又见面了!”卓思危乐呵呵的和王哲打招呼。
今天早晨,有人到衙门报官,说是春宵楼里死了人。
“花魁呢,让她出来,我有话要问她!”带队的朱晓道。
“哎哟捕爷,这事可是和花魁娘子没有半点关系啊,出事的客人也不在她的房间里啊。”
“有没有事我说了算,赶紧让他出来!”朱晓冷冷道。
“你们这位捕头脾气不小啊!”一旁的卓思危见状道。
“嗯,他本事也不小,能一拳到死一头牛!”
“噢,好厉害!”卓思危听后翘起大拇指。
王哲盯着躺在床上的尸体,死者是一个肥胖的中年男子,赤着上身,身上皮肤惨白的厉害,除了鼻孔处有一道血痕之外,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。
房间了还有一个年轻女子瑟瑟发抖,她是昨天陪着这位的姑娘,昨天晚上还好好的,早晨起来之后发现人已经凉了,死了。
当时她就吓傻了。
“捕爷,这人可不是我杀的啊!”
“死者感觉怪怪,好像身上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。”王哲触摸着死者的身体道。